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贯彻国家职业资格改革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关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劳培司字〔1996〕5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0〕14号)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二、年检内容
(一)2017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鉴定场地、设备设施、检测工具仪器配置情况;
(四)机构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的使用管理情况;
(五)制度建设情况及档案管理情况;
(六)考务管理及在线考务平台使用情况;
(七)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票据管理情况。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新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报告书(附件1);
(二)新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情况表(附件2)
(三)鉴定所(站)成立批文复印件;
(四)《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五)2017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总结(含17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六)鉴定机构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技术等级或职称、手机号码等基本情况);
(七)考评人员名册(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技术等级或职称、考评职业、证书编号、有效日期、专兼职、手机号码等基本情况,只提供有效考评人员名册);
(八)场地租赁证明材料;
(九)办公场地、理论教室、实操场地平面示意图;
(十)固定资产设备清单(按办公设备、鉴定设备、检测工具仪器分类);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档(许可证原件除外)。
四、年检组织与实施
年检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于3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将根据情况对所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或不参加年检、考务档案不健全或保存期少于一年,视同年检不合格。变更鉴定范围、负责人等信息的鉴定所(站)需提供有关批文复印件。年检相关资料可从人社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haxx.lss.gov.cn。下载步骤: 首页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职业能力建设。
五、年检结果
(一)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年检不合格的鉴定所(站),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针对问题写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报告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整改期内不得开展鉴定工作,整改期满仍不合格者,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二)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开展工作的鉴定所(站),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联 系 人:崔艳钊
联系电话:0373-3026260
电子邮箱:382699760@qq.com
附件:1、新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报告书
2、新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情况表
2018年3月2日
附件1
新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年 检 报 告 书
机构代码:
鉴定所(站)名称(盖章):
批建文号: 批建时间:
法人代表: 电 话: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 表 说 明
一、各鉴定所(站),应将年度内开展鉴定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并填写此表,一式3份(行政部门、鉴定指导中心、本单位各1份)。
二、表内所有各项,要求逐一认真如实填写,填好后经相应
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
四、使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或按此式样打印)。
开展鉴定情况 | 鉴定场次数 | 鉴定总人数 | 鉴定合格总人数 | |||||||||||
各职业鉴定的时间、等级、人数的具体情况: | ||||||||||||||
时间 | 职业 | 等级 | 人数 | 所派考评员名单 | 巡考员 | |||||||||
鉴定所(站)管理 | 场所 | 常设办公场所面积:>15平方米( );<15平方米( ) | ||||||||||||
管理人员 | 所长: 是否变更: | 档案管理人员 人 | ||||||||||||
副所长: | 考务管理人员 人 | |||||||||||||
财务管理人员 人 | 考 评 人 员 人 | |||||||||||||
规章制度 | 有关人员职责和工作守则 全( )不全( )无( ) | |||||||||||||
财务管理制度 全( )不全( )无( ) | ||||||||||||||
试卷保密制度 有( )无( ) | ||||||||||||||
考 场 规 则 有( )无( ) | ||||||||||||||
档案管理制度 有( )无( ) | ||||||||||||||
有关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全( )不全( )无( ) | ||||||||||||||
鉴定场所设备 | 理论考试场所面积 平方米;技能考试场所面积 平方米 | |||||||||||||
鉴定设备数量满足要求:是( )否( ) | ||||||||||||||
鉴定设备完好率( ) % | ||||||||||||||
检测仪器、工具数量满足要求:是( )否( ) | ||||||||||||||
检测仪器、工具定期检验:是( )否( ) | ||||||||||||||
考务管理 | 使用国家考务管理系统上报:是( )否( ) | |||||||||||||
鉴定工作严格执行考培分离:是( )否( ) | ||||||||||||||
鉴定工作有考场记录:是( )否( ) | ||||||||||||||
考评人员、考务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是( )否( ) | ||||||||||||||
试卷管理 | 凡要求从国家和省题库提取试卷的工种,按要求提取, 使用率达( )%;有专人保管,手续齐全:是( )否( ) | |||||||||||||
试卷提取保管存在失密、泄密现象:有( )无( ) | ||||||||||||||
严格阅卷评分。抽取试卷评分差错率( )%,登分差错率( )% | ||||||||||||||
按批准的鉴定范围和等级开展鉴定工作:是( )否( ) | ||||||||||||||
档案管理 | 档案整理规范,档案事理清楚:是( )否( ) | |||||||||||||
执行收费标准 |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是( )否( ) | |||||||||||||
收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是( )否( ) | ||||||||||||||
社会效果 | 认真完成上级鉴定部门安排的任务:是( )否( ) | |||||||||||||
鉴定对象、用人单位、培训单位的反映: 好( )一般( )差( ) | ||||||||||||||
举 报 现 象: 有( )否( ) | ||||||||||||||
承诺 | 本所(站)以上提供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签字: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鉴定所(站)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检查组意见 | 年 月 日 | |||||||||||||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新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情况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鉴定所名称 | |||||||||||||
鉴定所地址 | |||||||||||||
主办单位 | |||||||||||||
站(所)长 | 手机 | 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 | 电话 | |||||||||||
QQ号 | |||||||||||||
鉴定工种 (工种全称) | |||||||||||||
鉴定等级 | 鉴定对象、范围 | ||||||||||||
许可证编号 | 批准时间 | ||||||||||||
管理人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现任技术职务 | 拟任职务 | |||||||
场地情况 | 形式 | 总使用面积(㎡) | 理论教室 | 实际操作教室 | 工位数 | ||
自有 | 间 | ㎡ | 间 | ㎡ | 个 | ||
租用 | 间 | ㎡ | 间 | ㎡ | 个 | ||
鉴定工作 开展情况 | |||||||
档案管理 情况 | |||||||
执行收费 标准 |
鉴定场地状况 | |
设备设施及检测工具仪器配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