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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8-2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文明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和高质量发展。我省是高校毕业生人数大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达66万人,总量再创历年新高,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支持城乡社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平台,既是扩大毕业生就业空间、助力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与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

二、压实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各地要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明办、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城乡社区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成长成才。要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同时每年要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并予以表彰激励,形成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三、扎实推进,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各自优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对照职责,细化任务,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引导和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对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要加强工作调度,注重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各地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进展和岗位落实情况,于2020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

附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的通知.pdf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南 省 民 政 厅             河 南 省 文 明 办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局)